乐山师院后勤集团努力提高聘用员工待遇
随着学校和后勤集团的发展,考虑聘用员工为集团发展所做的贡献,乐山师院后勤集团不断提高聘用员工待遇。
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市今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月,接到通知后,集团立即反应,将文件精神传达到集团下属各单位、部门,对聘用员工的工资进行了调查、清理,调整了聘用员工工资,新的工资标准将从今年1月起执行。
员工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保持集团活力,稳定就业岗位,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
乐山师范学院后勤集团 张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