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高后[2012]5号
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
转发《关于开展“高校‘农校对接’与学生食堂采购工作”先进院校评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高校:
现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关于开展“高校‘农校对接’与学校食堂采购工作”先进院校评比活动的通知》(中高学后[2012]10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自愿申报先进。
《先进院校申报表》请于6月25日前传真至省高校后勤协会秘书处。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按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综合比选后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推荐。
联系人:向启华18982071618、028-86716397
传 真:028-86677068
附件:关于开展“高校‘农校对接’与学校食堂采购工作”先进院校评比活动的通知(中高学后[2012]10号)
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中高学后[2012]10号
关于开展“高校‘农校对接’与学生食堂采购工作”
先进院校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高校后勤研究会(后勤协会):
2011年8月,教育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全国各地高校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文件要求,取得了好成绩。2012年2月,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组织调研组开展落实高校学生食堂工作调研,发现“农校对接”工作和学生食堂采购工作在试点省市和非试点省市高校都有一些好的做法、好的成效,值得总结推广。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经教育部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开展“高校‘农校对接’与学生食堂采购工作”先进院校的评比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比范围
全国各类普通高等院校
二、推荐条件
1.领导重视:学校党政班子高度重视,按“五部委”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学生食堂开展“农校对接”和集中采购工作;
2.组织有力:有学校后勤领导主管或分管“农校对接”和学生食堂采购工作,有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全校学生食堂统一开展“农校对接”和集中采购工作;
3.制度健全:学生食堂有完备的采购台帐、采购制度(含行业廉洁规范)和食品安全卫生检测、检验规定及监管制度;
4.对接有效:通过公开透明的“农校对接”或参与高校联合采购,有效减少中间环节;近两年参与“农校对接”与区域联采业绩突出;有相对稳定的农产品供应基地或农产品供应企业;学生食堂集中采购价格合理、稳定且低于按市场价格采购的高校学生食堂的同类采购价格;有成功的“农校对接”或高校联合采购的先进经验;
5.安全稳定:全校学生食堂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过食源性疾患;学校后勤采购部门中三年内无党纪、行政和刑事处罚案件;学生食堂饭菜质优价廉;广大师生满意度较高。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确保推荐院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2.各省、市、自治区高校后勤研究会(后勤协会)认真组织,在教育厅(教委)的指导下负责做好本地区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3.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原则上不超过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
4.被推荐的单位,要填写《高校“农校对接”与学生食堂采购工作先进院校申报表》。同时上报3000—5000字的事迹材料,内容填写要真实、准确、突出特色和重点,有数据支持和典型事例。
四、评选工作进程
1.请各省、市、自治区高校后勤研究会(后勤协会)于6月30日之前上报推荐院校名单、推荐材料至分会农校对接办公室;
2.7月1日—7月15日,农校对接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通过资料审核和综合评价等方式评选出先进院校;
3.经后勤管理分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拟表彰的先进院校名单将在“中国农校对接服务网”和“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公示。
五、表彰方式
后勤管理分会印发表彰决定,并将在第三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期间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颁发奖牌,并在“中国农校对接服务网”和“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公布。
联 系 人:马 丹 茆莉莉
联系电话:010-82503289
传 真:010-8250327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汇贤大厦A座103
邮 编:100872
E-mail: hqxh2010@163.com
附件:
1. 各省推荐名额分配表
2.高校“农校对接”与学生食堂采购工作先进院校申报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各省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 区 | 推荐数 | 地 区 | 推荐数 |
北 京 | 12 | 广 东 | 11 |
天 津 | 9 | 广 西 | 6 |
河 北 | 9 | 海 南 | 2 |
山 西 | 6 | 重 庆 | 7 |
内蒙古 | 4 | 四 川 | 8 |
辽 宁 | 9 | 贵 州 | 4 |
吉 林 | 7 | 云 南 | 5 |
黑龙江 | 6 | 西 藏 | 1 |
上 海 | 10 | 陕 西 | 10 |
江 苏 | 12 | 甘 肃 | 3 |
浙 江 | 8 | 青 海 | 1 |
安 徽 | 9 | 宁 夏 | 2 |
福 建 | 7 | 新 疆 | 3 |
江 西 | 7 | 合计 | 218 |
山 东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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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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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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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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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推荐名额按教育部公布的2011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2359所高校的8%为基础,加上每个试点省市适当增加名额形成。
附件2:
高校“农校对接”与学生食堂采购工作先进院校申报表
院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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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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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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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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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校对接”与学生食堂采购工作的事迹简介
(详细事迹资料附于表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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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高校后勤研究会(后勤协会)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