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表率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部署,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热潮。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治理与管理相结合,找准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创建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校园,发挥学校引领作用,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二、活动目标
六月底前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到2009年底,校园脏乱差现象得到全面治理,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师生文明素养得到较大提高,育人环境进一步优美和谐。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环境治理
1、创建整洁优美校园。
治理脏、乱、差,绿化美化校园环境。
实现洁净卫生。保持校园清洁,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污水等,生活服务区基本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等。
做到整齐规范。校内杜绝车辆乱停、物品乱放、摊点乱摆、广告乱贴、房屋乱建、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学生食堂生产加工流程规范有序,学生宿舍物品摆放整齐。
达到优美宜人。因校制宜,制定绿化美化计划,积极绿化美化校园,营造自然优美、体现学校特色、彰显校园文化的育人环境。
2、创建节约环保校园。
创建节约型、环保型学校,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表率。
节约能源资源。树立节约观念,养成节约习惯,推广节能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加强节约管理,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保护校园环境。增强环保意识,使用环保材料,减少污物排放,降低环境污染,净化学习、生活空间。
3、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保障安全,提高素质,构建和谐。
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防灾救灾演练,建立教育风险管理服务保障体系。
提升文明素养。进一步倡导“八荣八耻”、“五讲四美三热爱”,严格遵守《学生守则》,树立文明新风,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和文明、环境意识。
营造和谐氛围。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师生员工意愿,以师生满意为目标,建设同学之间、师生之间、职工之间、干群之间、干部之间的和谐关系。
(二)发挥学校引领作用
1、发挥教育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社会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侧面、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要围绕本方案的总体要求,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举办文艺表演等方式,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2、利用课堂加大教育力度,为社会培养有环境意识的新人。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内容融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活动,利用就业培训、技能培训、成人夜校等机会和周末、夜间等空闲时间对当地居民开展文明卫生常识、法律法规知识等的普及培训工作,转变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程。
3、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带动家长及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利用适当时机,组织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务小交警”、“文明劝导员”、“环境小卫士”等多种文明志愿服务队,在街道、社区和村庄开展文明劝导、文明督查等工作;鼓励学生自觉承担劝导、督促家长和亲友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的责任,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
四、活动措施
(一)提高认识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为着力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环境治理的根本在于人的文明意识和综合素养的提升,学校是教授知识的场所,是传播文明的阵地,是培育人才的摇篮,不仅要自觉地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而且还要承担起带动社会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组织动员、学习宣传等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的重大意义,大力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通过学校环境治理和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明确责任
教育厅成立以厅长涂文涛为组长,副厅长姜树林、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周光富为副组长,计财处、宣思处、体卫艺处、安管处、监审处、后产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后勤与产业处,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日常工作。
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的责任主体,“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细化方案,增添措施,明确职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
(三)统筹兼顾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学校实际相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教育和学校工作的规律与特点,针对不同基础设施现状、不同类别、不同区域学校(如重灾区学校、城市学校、农村学校等)的实际情况,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计划,因地因校制宜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
2.校园环境治理与文明素养教育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在积极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礼仪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卫生、文明观念,增强节约、环保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陋习。
3.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校园与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创建标准化(示范性)学生食堂、标准化(示范性)学生公寓、园林式校园、节约型校园、校风示范学校、卫生学校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办学基础设施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校风、学风建设,优化学校整体育人环境。灾区学校要抓住灾后重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契机,做好规划,使基础设施建设和校园环境绿化美化一步到位;其他学校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校园环境治理的同时,改善校园周边环境。
4.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加强自我管理和建立专业队伍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义务宣传等活动,鼓励学生成立环保协会等组织,主动参与、监督全校清洁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使广大学生受到教育,加强自我管理,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同时,要加强保洁和绿化等的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5.校园环境整治与“小手拉大手”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以给家长写信、放假回家进行家庭卫生劳动、上街宣传等形式带动家长及社区居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助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开展。
6.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极各类学校在集中整治校园环境的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评价和管理制度,建设管理队伍和专业队伍,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的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督查监察力度,构建立体的督查、暗访工作格局,9月底前和年底前要开展两次阶段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还要组织不定期的督查、暗访和互访互查,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及时整改,跟踪问效,严格问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按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进学校”活动实行旬报制度,重点报告进展情况,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校园环境综合治理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地报送好做法、好经验等信息,充分利用教育系统媒体和省内主流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五、活动步骤
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6月至9月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阶段,根据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将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暑假前、暑期中、开学后。各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暑假前(6月底前):完成安排部署,宣传造势,重点整治脏乱差。
层层开会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教育系统人人知晓。
利用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教育网络、学校广播、宣传栏、班团队会等平台和通过组织开展以“爱卫生、讲文明”为主题的“千万学生写封家信”等“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以及发动开展卫生大扫除等实践活动,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广大师生的认识,养成良好习惯,增强爱卫生、爱环境、懂礼貌、讲文明的意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学校突击治理、加强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强化教育相结合,全力打扫卫生,整治脏乱差。校园不得有卫生死角,不得有乱吐、乱扔、乱倒行为,不得有乱停、乱放、乱摆、乱拉、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
暑期中(7月至8月):进行全面整治,夯实基础,营造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
结合校园维护改造和灾后重建,加强整治和建设力度,尤其是绿化美化。尽最大努力添置卫生设施,粉刷该粉刷的墙壁,修补该修补的地方,装饰应装饰的部位,以及做好雨污分流、补绿护绿、破墙透绿等,让学校焕然一新。
排查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做好饮水、食品等卫生工作,建设平安校园。
结合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与“百万学生文明志愿服务和环境大调查”活动,明确要求全部学生积极参与所在社区、村庄、工厂等的整治行动,特别要整治好自己的家庭环境卫生,美化家园,督促家长亲友参与治理并形成爱卫生、讲文明的好习惯,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开学后(9月):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巩固成果,完善措施,形成文明校园的长效机制。
通过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高潮。
对学生加强健康教育、养成教育和环境教育,结合实施《“弘扬生态文明,绿化全川校园”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师生开展“植棵成长树、生日树”和“我为学校护片绿”、“我爱我学校”、“创文明寝室”等主题活动,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做到人人参与环境治理,形成人人讲卫生、爱环境,个个有文明习惯的风气,进一步推动洁净卫生、整齐规范和优美宜人校园建设,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把治理、建设与管理相结合,学生分片包干打扫卫生、义务养护花木与专业队伍保洁、养护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定标准、建设制度等相结合,自身治理与承担宣传、发动、示范引领等相结合,形成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和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六、活动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二)考核主要内容及参照标准:
1.学校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细则 |
得分 |
组织领导 (10分) |
1. 成立领导小组(1分) 2. 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2分) 3. 制定工作方案(2分) 4.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工作(1分) 5. 开展督查和问效问责工作,有严格的督查问责制度。(2分) 6. 严格执行旬报制度,按时上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进展情况和数据统计表,及时上报信息材料。(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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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发挥引领作用 (40分) |
1. 制定宣传教育方案(5分) 2. 有活动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4分) 3. 开展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4分) 4. 利用课堂教学、班团队活动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4分) 5. 师生知晓率达100%。(4分) 6. 师生参与率达100%。(4分) 7. 组织学生参与“千万学生写家信”等“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5分) 8. 组织学生参与“百万学生文明志愿服务和环境大调查”社会实践活动(5分) 9. 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义务劳动、上街宣传,深入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帮助孤寡老人等活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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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治理 (40分) |
1. 有完善的校园绿化规划和节约环保、清洁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以及安全应急预案等。(5分) 2. 公共场所无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牛皮癣”及其他垃圾。水池、溪流等水体保持清洁,无漂浮垃圾。(4分) 3. 商业店铺门前整洁,实行“三包”,无占道存放货物、箱筐和占道经营现象。(3分) 4. 食堂、公寓、超市、小卖部等生活服务区无蝇、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4分) 5. 公共厕所地面、坑位、门窗、四壁整洁卫生,沟槽、管眼畅通,无蝇蛆、尿碱、剧臭等不卫生现象。(3分) 6. 无车辆乱停、物品乱放、摊点乱摆、广告乱贴、房屋乱建、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3分) 7. 绿化经费落实。(3分) 8. 应绿尽绿,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无明显病虫害;绿地围栏、标牌等绿化设施整洁和完好。(3分) 9. 开展文明礼貌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开展安全应急演练。(3分) 10. 无出售和出租不健康的书刊报纸、音像制品,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的现象。(3分) 1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排查安全隐患。(3分) 12. 师生满意率达10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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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建设 (10分) |
1. 加强环卫、绿化专业队伍建设。(5分) 2. 校园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督导考核等形成制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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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细则 |
得分 |
组织领导 (40分) |
1. 成立领导小组(6分) 2. 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6分) 3. 制定工作方案(6分) 4. 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6分) 5. 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8分) 6. 严格执行旬报制度,按时上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进展情况数据统计表,及时上报信息材料。(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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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40分) |
1. 制定宣传方案(10分) 2. 印发宣传资料,有活动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10分) 3. 辖区内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知晓率、参与率均达100%(10分) 4. 利用教育媒体等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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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问责 (20分) |
1.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暗访工作。(8分) 2. 跟踪问效,严格问责。(6分) 3. 指导和督促建立校园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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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
自查、抽查、暗访与包括交叉检查在内的督促检查相结合。
2.考核实施
中初等学校和市州属高校按隶属关系,由同级教育部门组织考核,部、省属高校由教育厅组织考核。各级教育部门要同时做好对下级教育部门的考核工作,市州教育部门要按属地原则,将区域内省属中等专业学校纳入考核范围。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集中整治结束后庚即组织进行。对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较差的,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