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规范做好教育保险工作
----在全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
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 仲先
2015年10月23日
各位参训学员、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工作培训会,这是近年我省首次举办的该项工作专题培训。本次培训安排的内容以建立教育行业风险管理保障服务体系为重点,针对涉及学校师生保险的各类别,我们特邀请了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王大泉同志从国家顶层设计角度给我们阐述学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思路、实践和经验,介绍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基础背景和指导思想,就如何依法建立学校安全预防体系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作了详细指导,并对四川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指导意见。我厅原副厅长、巡视员姜树林同志结合他多年分管我省教育保险工作的经验和理论实践,给我们讲授了学校构建风险管理体系的目的意义、基本框架、主要内涵以及我们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并就我省风险管理保障体系建设作了详细剖析。省人社厅医保处陈明处长就职工医保、学生的居民医保政策和发展趋势作了讲解。西南财大保险学院陈志国教授介绍了涉教商业保险的政策和发展趋势。几位领导和专家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社会保险、政策保险、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等各个层面都作了精彩的讲解,高屋建瓴、视野开阔、分析透彻、思路明晰。给我们解读了政策、解答了疑惑、增添了信心、指明了方向。让我们进一步学习了保险知识,掌握国家相关政策,了解行情动态,以促使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革新转变观念,严肃工作纪律,增添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能力。请大家认真领会,并不断加强学习,将他们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融汇到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教育保险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四川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位专家表示诚挚的谢意!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是各市(州)和部分县(区)教育局、各高校从事保险工作的同志,我们既是教育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也是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厅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也很关注今天的培训。在此,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我省教育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在全省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初步构建起由风险管理顾问与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以校方责任保险、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为主体、以学生平安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校责险附加无过失险等商业性保险为补充的教育风险管理保障服务体系,基本搭建了我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框架。
(一)健全组织机构,努力推动工作。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教育风险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制定并印发了一系列加强教育保险等的政策和文件,调整充实了“四川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加强了对全省教育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各校也相继召开了有关的教育保险工作会议,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通过制发文件、召开会议、培训交流、督查督办等多项措施,为教育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全面实施校方责任保险统保制度。自2008年以来,全省校方责任保险统保实施8年,先后3次修订并完善统保方案,提升保障水平,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方式,建立了统保的服务架构。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区、15000余所中小学校、71所高校共1200多万学生参保,公办中小学校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覆盖。据统计,2014至2015学年,全省共已接收报案2242件,已赔付1671件,赔偿金额2883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赔案62件,其余案件尚在办理过程。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对及时化解学校责任事故矛盾,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和谐稳定,弥补学校经济损失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较高水平。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宣传和配合,组织大中小学校学生积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近年平均参保率在97%以上,基本上实现了在校学生“应保尽保”,完成了省政府预定目标任务。
(四)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全面推进。我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工作安排,执行教育部的统保示范项目方案,逐步完善“实习前有专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出险后及时赔付”的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制度。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的推广落实,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我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保障体系。
(五)进一步规范涉教商业保险,实现良性循环。以学生平安险为代表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始终坚持积极宣传引导、投保主体自愿、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的指导原则,切实履行宣传、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同时,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积极探索引入风险管理顾问制度,为学校师生提供咨询、投保、索赔等保险专业服务,建立较为规范的运行机制,为教育保险的规范管理和构筑廉政反腐的“防火墙”,探索了新路子,积累了经验。
总体讲,我省教育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工作队伍进一步健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防范措施更加具体,服务质量不断改进,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省教育保险工作正在向制度化、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保险工作在转移学校和学生家庭经济风险、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保护学校师生权益、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校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
1、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教育保险工作是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是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一些地方认识有两极分化趋向,要么认为不该为,要么就过度为,政策水平和职业敏锐性不强,还没有较强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工作纪律亟需加强。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校方责任保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中政策走样,未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还未纳入全省统保,有的随意更换承保机构,有的用校园意外伤害保险替代校方责任保险;对商业保险监管不够,个别单位和个人直接代理代办、收取保险机构高额回扣、实物或账外变相支付费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3、管理机制有待理顺。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政策界定不清,一些地区和高校保险工作多头管理,分散管理,成本较高。校方责任保险和实习责任保险的统筹整合不够,资源配置不强。
4、具体工作有待于强化和落实。工作推进和宣传力度不够,对国家的大政方针理解不透,个别高校学生医保工作宣传组织不够,投保率低;民办学校和职业院责任保险参保率还不高;投保不及时,还有脱保现象;事故发生后报案不及时、资料不齐备,案后与保险机构扯皮现象频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教育保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高学校和师生的风险保障水平与安全防范能力,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统筹开展各类教育保险,严格规范保险工作行为,加强保险工作廉政建设,完善教育行业风险管理保障服务体系,为建设平安校园和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是个大课题,也是个大概念,他包括整个教育风险的评估、分析、研判、预防、控制、转移、总结等。涵盖了风险防范、风险控制、风险转移等过程。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主要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而我处以及今天来的同志们主要负责是教育保险工作,所以我重点讲讲教育保险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教育保险工作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妥善处理事故、弥补学校(家长)经济损失、维护学校师生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也是我们实现公平教育、顺利完成教育工作、确保校园平安、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现代教育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把学校风险管理服务体系纳入构建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 ,主动作为,创新推动。
有两个方面观念需要转变,一是切实提高对保险工作的认识。有些同志认为,学校只需要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保险工作不属于我们的职责。安全不保,谈何教育,风险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项内容,保险又是惠及学校师生的工作,只有在安全有保障、学校有稳定的情况下,我们才能更好实施立德树人的任务,因此,做好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教育保险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二是转变经济利益观念。保险工作要与保险机构共同互动才能完成,也是一项经济活动,难免就涉及到经济利益。过去,由于财政预算不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运行困难,政策环境又比较宽松的情况下,我们通过保险工作获取一定经费充作公用弥补不足,这是特定条件下的特殊举措。现在,经济条件与政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的政策与党的纪律不允许再这样运行。我们的思想观念也要随之而转变,不要认为这是既得利益,应该怎么样,还继续抱有难以割舍的心结。在这个问题上,我希望大家认清形势、转变观念,不要再抱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去碰触党纪国法的红线。
(二)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落实人员、明晰责任、完善制度。要把风险管理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与安全管理有机结合,形成合力,为学校教育教学保驾护航。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逐步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和风险管理顾问制度,提升学校风险管理专业化水平,增强学校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等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风险管理制度、师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和保险赔偿协调机制,运用法治的思维、市场的手段和专业的服务构建教育行业风险管理保障服务体系。
(三)要按照全国和省上统保项目要求,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政策性保险。校方责任保险重点向民办学校、幼教机构、高等院校等薄弱环节推进,不留盲区,全面覆盖。实习责任保险要在中高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进,逐步向其他普通高校顶岗实习的学生群体推行。要进一步优化两项责任保险的统保方案和统保模式,整合统保承办资源,增强保障能力,完善案后协调处机制,提升理赔服务质量,凸显保险的社会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
(四)继续稳步做好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履行好宣传、配合、组织、协调的职能。还有个别高校对这项工作支持配合不力,医保部门前去接洽工作不畅,请高校的同志回去向分管领导作好汇报,这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板块,要大力支持,同时要与医保机构积极沟通,加强联系,为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构建友好合作关系。
(五)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涉教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的有益补充,也是国家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教育平安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要支持、要宣传、要推广,也要科学引导教育保险的推进步骤,合理布局保险结构。凡推行的险种要针对教育风险特点进行安排,要具有适用性,不得盲目推广重复低效保险产品,不以产品数量论成绩。保险消费价格和保障水平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保障体系发展相对应,不得虚高提价,增加学校师生经济负担,体现经济性。要与保险机构理顺案后协调赔偿机制,优化保险赔偿方案,以服务质量赢得教育行业的广泛认同,实现惠民性。
(六)严肃教育保险工作纪律。教育保险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是教育的热点,也是腐败易发点,近年来诸多个案告诫我们,教育保险工作一定要守纪律、讲规矩、走正步。要保持头脑清醒、分清界线、坚守底线、不触红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遵守商业保险的市场规律,尊重保险机构的市场行为,不得越界指挥和违规违纪操作,强调规范性。要把教育保险工作作为风险防范重点,多关注、多检查、多预防、多改进,营造廉洁清政的行业氛围。
要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两项责任保险投保面,不得随意更改统保方案和保险机构,要及时办理投保与案后索赔手续,不得逾期投保和报案,在责任保险中,凡因脱保等人为原因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教育保险工作履职到位,要主动管理、积极探索、创新发展。不得听之任之、放任自流、恶性循环,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的利益,做到不缺位。要找准方向、厘清界限、准确定位,不得与保险机构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职责不明、混为一谈,做到不错位。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廉洁自律,不得越俎代庖、代理代办、行政干预,做到不越位。
同志们,本次培训时间有限,这只是引领我们提升管理水平的开始。希望大家以本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加强学习研究,增进交流沟通,促进创新探索,学以提能、学以致用,并将本次培训的收获向单位领导汇报,向具体工作的同志们传达,希望大家再接再励,共同推进我省教育行业风险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祝愿各位工作顺利、身体安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