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会经验材料
深化学校环境治理 构建平安文明校园
兴文县教育局
兴文县位于四川盆地南缘,川、滇、黔结合部,幅员面积1373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5个苗族乡),总人口44万。兴文县是四川省少数民族待遇县,扩权强县试点县,省定贫困县,革命老区县。全县有中小学校193所,在校中小学生71081人;幼儿园212个,在园幼儿14967人。现将我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升认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也是事关我县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的一件大事。为此,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戴洪春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张强、副局长何明强为副组长,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兴文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学校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强化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始终坚持把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分析当前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强化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保证做到“五有”:有强力的组织领导,有良好的工作机制,有可行的整治方案,有逗硬的检查评比,有持久的明显效果。
二、广泛宣传,强化动员,营造氛围
为使学校每一位学生知晓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学生维护学校环境的自觉性、责任感和荣誉感,各学校认真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利用国旗下讲话做好一次动员、挂一副宣传标语、开好一次主题班队会、搞好一次义务宣传、开展一次爱卫活动。通过拉宣传条幅营造声势,以活动为载体扩大影响。为积极营造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氛围,全县各中小学制作并悬挂了宣传标语100余条,召开师生动员会110多场。各中小学利用校园广播、专栏橱窗等有效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有效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局机关、香山中学、法侨小学、职业学校、金鹅小学、共乐初中等学校共计3000多人走上街头开展义务劳动,充当义务宣传员,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在县广播电视台、石海新闻网等媒体开辟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增添措施,强化基础,务求实效
㈠集中力量抓突击,全面整治。1、教育排查摸底。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对校园及周边饮食店、网吧、歌舞厅、游戏室、音像书刊点、小食摊点等进行摸底排查。在排查中各学校认真制定排查方案,落实时间、人员、负责人和分工。通过排查发现校园周边
2、部门整体联动。县教育局主动协调县公安、工商、卫生、城管、交通等部门,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分别成立工作组。围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重点,对校园周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售、乱扔乱贴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查封黑网吧2个、取缔无证经营摊点46个、收缴非法电子游戏机2台,非法营载学生的电三轮10个,治安拘留3人。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卫生秩序、经商秩序和治安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环境得到净化。
3、学校全员参与。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为营造“平安、文明、健康”的校园,各学校按照“五化”(即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和师生行为文明化)要求,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环境的整治工作:⑴净化校园。各学校加强校园卫生和日常保洁工作,彻底治理校园卫生死角。做到学校周边无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无裸露垃圾、卫生死角、污水横流、乱贴乱画现象。⑵绿化校园。各学校维修花台,补栽花、草、树、木,开展校园绿化行动。⑶美化校园。为切实做好校园美化,各学校对教室、办公室、专用室、过道、走廊墙面进行精心设计、布置,做到简洁、美观、大方。对有瓷砖墙面的校舍进行清洗,抹灰墙体进行穿衣涂白,对校门和栏杆等重新上漆,对学校厕所进行消毒、除臭。⑷增添设施。各学校加大投入,更换添置消防、卫生设备设施、照明器材,硬化地面等。⑸养成教育。中小学广泛开展了“学守则、改陋习,做合格学生”、“好习惯伴我行”、“平安出行每一天”等主题教育活动,狠抓中小学生的养成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
㈡统筹兼顾抓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环境治理体现“四结合”,即学校环境治理同学校常规管理相结合,同传染病流行病防控相结合,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相结合,同食堂饮食饮水卫生整治相结合。切实做到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校园卫生实行“一天一清扫、一周一检查、一周一评比、一周一挂牌”。教育局开展每月一次综合检查,每月一次督查通报,每月一次评比,每月一次挂牌。
四、认真督查,强化问责,奖惩逗硬
为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监管力度,县教育局成立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督查组,对各校的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查督办。坚决杜绝治理过程中走过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㈠实行定期通报制。教育局与各职能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对各学校实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录像,对整治不力的给予点名批评和全县通报。
㈡实行失职问责制。教育局对开展治理工作不力、影响全县教育系统形象乃至兴文形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严格实行失职、失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原新胜小学校长刘某因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力被就地免职。
㈢实行流动黄旗制。我县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行每月中小学学校分片区交叉检查,录像无记名投票评比。凡在评比中倒数一名的“挂黄旗”,得一次黄旗全县通报,点名批评,戒免谈话,限期整改。得两次黄旗,学校校长免职。
㈣实行目标考核制。教育局把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列入学校教育综合督导评估考核,对治理工作开展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学校,取消评优评先进的资格。
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市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部分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混乱问题仍有反弹。校门外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学校师生良好卫生行为习惯仍未养成;三是部分学校食堂和蒸饭点建设标准仍然较低,管理难度大。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用三年时间打一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的要求,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深化认识,增添措施,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努力克服薄弱环节,再接再厉,使我县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