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开展“学校后勤孺子牛”推颂活动
方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后勤孺子牛”推颂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115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宜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颂活动的主题
推颂后勤孺子牛,服务教育新时代。
二、推颂活动的层级及周期
推颂活动分为省级推颂、市级推颂、县(区)级推颂和学校级推颂。推颂活动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
三、推颂活动的组织
市级推颂活动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主办,市学校后勤保障指导中心承办、市教育基金会协办。县(区)和学校级推颂活动的组织,由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四、推颂对象和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四条要求,且所从事的工作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和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总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后勤保障服务一线从业人员(不受其人员是否有编制、劳动合同制、劳务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身份限制)。
(一)政治素质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二)工作年限要求。从事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8年以上。
(三)职业素养要求。坚持“三服务”(为教育教学、科研、师生服务)和“两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宗旨,热爱学校后勤工作,具有极强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一线从业人员需具有较高的业务技能,管理人员需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四)工作成绩要求。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师生满意度在85%及以上),在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中成绩显著。
五、推颂原则及方式
(一)推颂原则。推颂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学校推颂为基础,层层推颂,逐级遴选。
(二)推颂方式。县(区)所属学校在推颂人员中通过遴选择优向所在县(区)教育部门推荐1名县(区)级推颂候选人;县(区)教育部门和市属学校在推颂人员中通过遴选择优向市教育体育局推荐市级推颂候选人,其中县(区)教育部门推荐3名、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推荐1名、每个市属学校推荐1名;市教育体育局在推颂人员中通过遴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省级推颂候选人。
六、推颂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县(区)教育部门应在本《方案》确定的原则范围内,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的实施方案。学校应在县(区)教育部门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范围内,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推颂活动的实施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由本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执行。
(二)推颂对象的产生。学校级推颂对象的产生,以法人学校为单位,按照推颂条件进行筛查后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开展满意度测评)后产生候选人,然后由教代会对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拟推颂对象。拟推颂对象产生后,对拟推颂对象的政治素质、守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设有纪委的应征求纪委意见,未设纪委的应征求党支部纪检委员意见),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推颂对象进行推颂和公布;市、县(区)级推颂对象的产生,县(区)推颂候选人由所属学校推荐人员构成,市级推颂候选人由县(区)和市属学校推荐人员构成。县(区)、市级拟推颂对象由县(区)、市教育部门对候选人征求所属人事、学校后勤保障职能机构意见后择优确定。拟推颂对象确定后,对拟推颂对象的政治素质、守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要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审查通过后在各自教育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区)、市级教育部门党委研究决定推颂对象进行推颂和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推颂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推颂活动,将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要求贯穿工作始终,建立推颂活动组织机构,统筹组织本县(区)和本校推颂活动,落实责任、保障经费、强化指导督查,确保推颂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协调,通过相关平面媒体、电视台、网站、校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推颂活动工作和被推颂人员先进事迹。根据实际可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巡回演讲等形式宣传被推颂人员先进事迹。努力为学校后勤保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八、2018年首届推颂活动安排
(一)推颂名额。市级“学校后勤孺子牛”22名,其中县(区)学校21名,市属学校1名。县(区)推颂名额原则按照不超过所属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总数的2%确定,不满100人的可确定1名。学校推颂名额由学校自主确定。
(二)推颂时间。全市推颂活动2018年4月启动,8月结束。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市属学校须在6月30日前向市学校后勤保障指导中心报送市级推颂候选人员,同时报推颂审批表(见附件)和候选人8分钟视频资料。市级推颂对象在8月31日前公布。
附件:宜宾市“学校后勤孺子牛”推颂审批表